东城区
大家都在搜:

律师

或者
发需求

叶斌律师团队:从“德州扑克比赛”到“炸金花作弊”:开设赌场与诈骗罪的实践辨析-凯发k8官网下载

2026/02/11 12:58:57 查看7次 来源:叶斌律师

前几天和同行交流,聊起一个在乡镇出现的新“项目”。有人想办个“得扑大赛”,专打德州扑克,奖品是手机,领了奖出门左转就能在隔壁超市折价回收。来咨询的朋友很困惑,这看起来像比赛,到底算不算开设赌场?无独有偶,另一个朋友问起在农村玩炸金花时有人袖子里藏牌,这又算不算诈骗?这两个问题,恰好触及了实践中两个常见又容易混淆的罪名边界。

奖品可回收的“比赛”,是娱乐还是赌场?

我们先把第一个场景拆开来看。表面上是比赛,有固定的名次和奖品,比如第一名奖励一台手机。问题的核心在于,这个“奖品”最终的流向是什么。

如果获奖者真的把手机拿回家自用,或者随意处置,那这更像一场有奖竞技。但现实往往是,组织者会暗示甚至明示,隔壁的超市可以“回收”这些手机。一旦奖品形成了“比赛赢得→定点回收→换取现金”的固定闭环,事情的性质就变了。手机在这里,已经不再是一个有使用价值的奖品,它实质上变成了筹码的替代品——一种价值符号。

更关键的一点是参与门槛。如果参与这个“比赛”需要购买价格不菲的“入场券”,比如几百元,那么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“下注”。参与者支付对价(入场费),以期通过技巧或运气博取更高价值的回报(可兑现的手机)。组织者通过销售入场券和回收奖品来获利,整个循环就具备了赌博活动“以财物下注、争输赢”的核心特征。这种披着竞技外衣,内核却是资金往复流动的模式,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变相开设赌场的风险极高。它和正规的、奖金来源固定且纯粹的电子竞技赛事有本质区别。

玩牌“出老千”,为何常被控诈骗?

再说第二个场景。几个朋友私下玩炸金花,有人技术“高超”,在袖子里多藏了一张牌。这听起来像是“作弊”,但为何在实践中,公安机关常常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?

这里涉及到对行为本质的理解。诈骗罪的核心在于“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”,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。在赌博活动中,参与者默认的规则是“公平的运气或技巧博弈”。如果有人通过藏牌、换牌、使用特殊设备等手段,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,破坏了这种基本的公平性,那么他就虚构了“公平博弈”这一事实。

或许有人会辩解说:“我只是藏了牌,最后也不一定赢啊。”这在法律评价上很难成立。主观上,你藏牌的意图就是为了增加自己赢钱的概率,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。客观上,你实施了欺骗手段。至于是否“控制输赢”,只是影响欺骗的程度和成功率,并不改变行为的欺诈性质。就像用灌了铅的骰子,虽然扔出几点仍有随机性,但你已经破坏了游戏的基础公平。因此,在牌局中“出老千”,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涉案赌资数额往往会被累计认定为诈骗金额。

罪与非罪,关键在于证据与情节

分析了这两个场景,我想说的是,法律适用从来不是简单的对号入座。无论是变相的赌场还是赌博中的欺诈,最终的认定都依赖于扎实的证据和具体情节的综合判断。

对于第一种模式,调查重点在于“入场费-奖品-回收”整个资金链的证据,以及组织者、回收点之间的关联关系。对于第二种行为,关键在于固定“出千”手段的证据,以及涉案资金往来的明细。作为律师,我们的工作就是在复杂的证据中,厘清每个环节的法律性质,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辩护方向。有些行为可能游走在灰色地带,有些则性质明确,这需要专业的研判。

生活中,许多看似“聪明”的安排或“小动作”,都可能触及法律的红线。了解这些行为的法律实质,不是为了钻空子,而是为了更清醒地认识风险,避免无意中滑入犯罪的深渊。当真正面临这些问题时,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,厘清头绪,才是负责任的做法。
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
律图,优质法律服务平台
400-64365-60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
服务指南
平台保障
律师入驻
常见问题

| | | | | |
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
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