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
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
2026/02/11 11:58:17 查看2次 来源:叶斌律师
前段时间,一个外省某市的朋友来杭州找我,他的公司在一次工程投标中被指控涉嫌“串通投标”。他说,案件的争议点就在于检方认定“情节严重”,而他们认为自己只是违规,根本没有达到这个程度。面对这种困惑,我想起过去几年里,我们团队在类似案件中反复遇到的一个关键问题——到底怎样的行为和结果才会被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。
在司法实践中,串通投标罪的量刑和定罪往往先看数额。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,“情节严重”可由数额直接判断,比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笔不小的数目,或者违法所得达中额以上,又或者中标项目金额达到几百万元规模。这些都是常见的量化标准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两次以上串通投标,损失、非法所得或中标金额会依法累计计算,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没有意识到的风险。有朋友觉得第一次金额不大,第二次也是如此,但加在一起就超标了。所以在这个环节,辩护策略常常围绕金额的精准认定展开——到底怎么算入、怎么算出,差别很大。
但金额只是第一层判断,很多案件的争议并不止于此。
有的案件数额并不大,但因为采用了特定的非法手段,也会构成“情节严重”。常见的包括威胁、欺骗、贿赂等。在我的办案经验中,威胁手段不仅限于暴力,还可能是商业胁迫,例如逼迫对手退出投标,施压招标方。
欺骗手段则涉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,导致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认识错误,影响结果。这里的关键是影响必须是实质性的,不是单纯的小瑕疵。贿赂就更直观了,通过金钱或利益输送换取支持,这类证据一旦被掌握,辩护难度会大大增加。
这些行为和手段是“情节严重”的另一个判定路径。在实务中,我会仔细审查起诉书中对行为的描述,结合证人证言、书证等逐条核对,看看是否真的构成实质影响。
还有一种情况,即数额未达到标准,但在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再次违规。这种“惯犯”式的情形,也是司法解释中明确可以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的。
这里的重点是时间和次数的准确把握。有时行政处罚的性质、程序是否合法,也可能成为辩护的突破口。此外,累计计算仍未达数额标准的案件,往往在公众印象中觉得“没那么严重”,但法律的视角却有另外一套标准。
我经常提醒当事人,不要忽视以往的行政处罚记录,它可能会在新案中起到决定性作用。
从数额到情节,再到累计效应,这三类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交织出现。正如相关规定所强调的,它们不仅适用于立案追诉阶段,法院在审判时也会参考,但最终还是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当地司法环境审慎处理。
对于涉案企业或个人来说,首先要理清检方认定“情节严重”的依据落在哪类标准上,然后有针对性地准备反证或减轻情节的材料。在我的团队中,我们习惯先画出一个案件要点图,把金额、行为手段、历史处罚记录等信息放在同一个逻辑框架里,这样辩护方向就会清晰许多。
说到底,串通投标罪的“情节严重”不是一个抽象的标签,而是有具体的衡量维度。理解这些维度,是制定有效辩护策略的前提。虽然案件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,但只要找到问题的核心,就有机会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。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律师资料
该律师其他文集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| | | | | |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