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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
2026/02/10 11:21:28 查看2次 来源:叶斌律师
最近,我和团队接到不少关于网络行为的咨询,很多都是年轻人,因为法律意识淡薄,不经意间踩了红线。他们往往觉得“我就试试”、“没想那么多”,直到银行卡突然被冻结,或者接到办案机关的电话,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。比如,有位年轻朋友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。
这位朋友花了二十块钱,从网上买了一个所谓“颜色链接”。后来他在相关贴吧里,看到很多人求资源,就留言说自己有,可以加好友。有人联系他后,他把链接发了过去,对方转给他五块钱红包。他觉得,这不过是“买瓶水钱”,根本不算什么盈利。
问题就出在这里。在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里,法律上认定的“牟利”,并不看你赚了多少。五块钱是钱,一分钱也是钱。只要你在提供违禁物品时,主观上具有获取经济利益的意图,并且客观上收取了任何形式的费用,就符合了“以牟利为目的”的构成要件。这五块钱,在法律定性上,和几百、几千块的性质是一样的。很多当事人想不通:“我就收了这么点,也算犯罪?”从办案经验看,这恰恰是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误区。数额影响量刑的轻重,但不改变行为的性质。
抛开那五块钱不谈,我们再看传播行为本身。那位朋友说,当时“只是觉得有趣”。但法律评价一个行为,看的是它的客观社会危害性,而不是个人觉得有没有趣。他将存有大量淫秽视频的链接发送给他人,这个行为本身就构成了“传播”。
即便他一分钱不收,纯粹是“好心分享”,只要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数量或实际被点击次数达到立案标准,同样可能涉嫌“传播淫秽物品罪”(非牟利型)。实践中,我们遇到过不少案例,当事人出于各种心理,在群里、论坛里分享链接,以为没事,直到被查处才追悔莫及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形式的扩散,都在扩大有害信息的传播范围,这是法律所禁止的。
最需要警惕的,是这位朋友后续遇到的情况:银行卡被冻结了。银行告知是“根据相关机关的要求”。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,意味着他的这个行为,很可能已经进入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视线。冻结账户是侦查过程中常见的财产查控措施,目的之一是固定证据、防止资金转移。
这说明,事情已经不是简单地向民警“说明情况”就能轻易化解的了。办案机关已经初步掌握了线索,并采取了强制措施。此时,当事人应该做的,首先是立即停止一切相关行为,然后正视问题的严重性。幻想“情节不严重就不会有事”,可能会错过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。
从我和团队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来看,在侦查初期,当事人的态度、对行为的认知以及能否积极配合、清晰说明全部情况,对于案件后续走向至关重要。是否追究刑事责任,是否适用非羁押措施,这些决定都建立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。因此,当出现冻结账户这样的征兆时,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法律帮助,理清自身行为的法律边界,准备好在必要时进行专业、有效的沟通与陈述。
说到底,法律意识的建立,往往就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里。一次觉得无所谓的分享,几块钱的“小红包”,都可能将自己置于风险之中。网络行为,务必谨言慎行。如果已经身处困境,那么正视它、专业地应对它,是唯一正确的出路。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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