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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2/10 11:18:50 查看9次 来源:叶斌律师
每年到这个时候,所里接到的咨询电话都会多起来。很多当事人家属的语气里,除了惯常的焦急,还多了一层对春节假期的担忧:案子会不会因为放假被耽搁?人在里面,过年怎么办?说实话,这种心情我特别理解。今天我想专门聊聊,在春节前这段特殊时期,当事人家属最需要注意的一件事:时间节点。
核心就一句话:法律的期限,不会因为放假而暂停。这对当事人来说,其实是一把双刃剑。
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。刑事案件里有个“37天黄金救援期”的说法,指的是刑事拘留最长30天,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。假设假期最后一天是正月初七,我们倒着往前算。拘留的第30天,正好卡在放假前。那办案单位必须在放假前做出决定:是报请检察院逮捕,还是给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。
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检察院。批捕审查的7天期限,如果到期日落在假期里,检察官也必须赶在放假前给出结论。他们不可能把案子放着,等过完年再处理。这意味着,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,会成为很多案件走向的关键分水岭。时间不等人,案子更不会等你。
知道了时间的紧迫性,很多家属会更焦虑,恨不得一天给办案单位打八个电话。这种心情可以理解,但做法需要策略。我一般会建议家属,一定要和委托的律师紧密配合。
律师的工作之一,就是掌握并跟进这些法定的时间节点。在节前这段密集期,律师需要以恰当的频率与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保持沟通。比如,这周和经办民警沟通一下进展,下周向检察官了解一下审查情况。这个沟通不是漫无目的的催促,而是有重点地关注案件是否已临近那些关键期限,并适时提交法律意见。
如果没有委托律师,当事人或家属自行沟通时,也需要注意方式方法。直接询问案件是否会在节前有进展,比起一味地诉苦哀求,往往更有效。但坦率地说,由律师出面沟通,在专业性和信息获取上通常会更有优势。
还有一种常见情况,当事人的案件在元旦前后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。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半月,如果案子移过来已经快到这个时间了,但还没收到任何消息,那么春节前也很可能迎来一个结果。
这时,律师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。询问一下案件进展,是已经办结准备提起公诉,还是需要退回补充侦查,或者存在其他可能性。这种沟通,往往能提前获知一些关键信息,让家属和当事人心里有个底,不至于在假期中毫无准备地等待。
说到底,刑事案件的进程就像一趟有着严格时刻表的列车。春节假期就像轨道上一个既定的站点,列车不会在这里无故停靠太久。作为家属,我们能做的,就是和专业人士一起,看清这份时刻表,在正确的站台做好接应准备。虽然过程煎熬,但把握住这些关键节点,本身就是为当事人争取机会的重要一步。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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