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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2/09 15:04:09 查看3次 来源:叶斌律师
那天在律所,我遇到一位朋友,说的话让我印象很深:“我明明有机会判得轻一些,怎么最后还是这么重?”这句话在刑事案件中并不稀奇。执业这些年来,我常见到一些本来有机会得到低判的当事人,反而因为恐惧、听信别人或者把握不准机会,让情况变得更糟。
很多人以为自首就是“去投案”,但法律意义上的自首,包含两个关键环节:一是主动投案,二是如实供述。在我办理的案件中,有不少当事人投案后并没有完全坦白,往往只承认一些边角的、无关痛痒的情况,刻意回避主要的犯罪事实。这样一来,虽然形式上看像是自首,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法律上的自首情节,无法获得预期的减刑空间。
如实供述不是简单的“认罪”,而是全面、真实地交代犯罪事实,并有悔罪表现。少了这一部分,案件就可能从“可减轻处罚”变成只能“从轻处罚”,差距非常明显。
自首是刑事案件中极为重要的减刑情节。它的作用不仅是让量刑稍微下降,而是可以将判决从高端量刑区间,直接降到低端区间。形象点说,这就像从高台跳下和从半坡走下,结果完全不同。
不少当事人在案件调查阶段,未能准确把握自首的机会,导致法官只能在较高的量刑下限作出判决。服刑体验在心理和时间上都差别巨大。这种本来可以自己掌握的机会,却因为信息不足或判断失误而错过,确实非常可惜。
说了这么多,归根结底,面对刑事案件时,尤其是涉及自首这种关键情节,当事人要明确两点:第一,投案不是全部,要有完整的供述;第二,供述必须真实、重要的事实不能遗漏。很多朋友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,不清楚分寸在哪里,这很正常。
我的建议是,一旦出现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,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分析,而不是仅靠亲友的“道听途说”。一个合适的策略或许能让你在量刑上有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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