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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2/07 08:56:30 查看22次 来源:叶斌律师
几个月前,我在事务所接到一个颇为复杂的案件。当事人是一位刚上任不久的基层会计,兼任出纳工作,所在单位位于外省某地。案发前,他接替前任会计的岗位,却在交接过程中发现资金管理存在巨大漏洞。很快,这个漏洞演变成刑事案件,他则被指控玩忽职守,这让他和家属都感到非常困惑。
从我十八年的执业经验来看,会计和出纳的岗位交接,是很多基层单位最容易埋下隐患的地方。当事人在接手账务时,并没有完全清晰的交接,甚至存在某个专户的情况未被全面披露。这类“隐藏账户”往往掌握在出纳或特定人员手中,而分管领导也可能并未充分了解情况。
在此案中,当事人上任仅一个多月,就发现该专户资金流向不透明。这本是一项积极的履职行为——主动检查账务,并向领导汇报。但由于在审批部分款项时沿用了此前的惯例,没有按新的审核标准做出调整,导致涉案资金被挪用。事后,出纳延迟提供银行流水,一个月过去,损失已经无法追回。
这类情形,在法律上争议很大。是否构成玩忽职守,要看行为是否存在明显疏忽、直接导致重大损失,以及当事人是否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预防和报告措施。单纯继承旧制度的流程,而在短时间内发现漏洞并上报,在我的经验中很难与“怠于履职”画上等号。
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后,我们发现责任链条呈现出明显的转移趋势:单位管理层相对安然无恙,前任会计的行为未被深入追究,而新上任的会计却成为主要责任承担者。这种“背锅”式案件,并不少见。
在做辩护时,我们重点呈现两类证据:其一,当事人发现异常后主动调查并报告的过程记录,包括领导签收情况;其二,在审批过程中受到出纳持续催促的背景,说明当事人并非疏于审核,而是在制度压力下执行。我们在法庭上要厘清一个关键点——积极履职不等于没有任何差错,但差错并非必然等同于刑事责任。
就像我常跟当事人比喻的,办案就像解九连环,每一环不单独看似乎没有意义,但解到关键位置,整个结构就松了。当事人的辩护,就是要一个环一个环理清楚。
说实话,第一次接触类似案子时,我也有些犯难——新来的人,短期内发现问题却被追究,这个逻辑很容易让人产生“官已定论”的错觉。很多公职人员当事人都会认为,一旦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介入,结局已经无法改变,这种心态往往让案件失去可争取的空间。
我的建议是,即使在压力极大时,也要像这位会计一样保持主动性。他在审查单据后依然去确认资金去向,并尝试及时上报,这就为辩护创造了切入点。如果当事人及家属在案件早期选择合适的辩护策略,收集、保全报告和沟通记录,那么即使无法做到完全免责,也能最大限度降低责任。
归根结底,玩忽职守案件并非所有情形都会触犯刑法,尤其是那些在工作中有尽责行为却因制度缺陷而被牵连的人。在辩护中,核心是证明你已经采取了合理措施,且关键损失并非源自你的故意或重大过失。只要事实合理地呈现给办案机关,结果就可能比预想的好很多。
每一位面对指控的公职人员,最重要的是不要轻易认定自己毫无希望。法律的程序,就是为了给事实一个被完整听取的机会。保持活力,争取主动,就是赢回自己权益的第一步。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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