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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2/07 08:56:01 查看20次 来源:叶斌律师
前几天,一位取保候审中的当事人辗转找到我,问了一个让他彻夜难眠的问题:“叶律师,我在网上买白酒瓶盖,扫上面的二维码领红包,自己领了四千多,也转手卖过一些。现在警方说我涉嫌盗窃,这真的算盗窃吗?” 他告诉我,他在二手平台看到很多人在卖某品牌白酒的瓶盖,一个才三块多钱。出于好奇,他陆续买了上万个,一部分自己扫码,领到了几千元红包;另一部分加价转卖给了别人。直到外省某县的公安找上门,他才意识到事情严重。他被刑事拘留,又在30天内因警方主动办理而取保候审。如今,他接到通知,需要在今年2月去当地检察院。
这位朋友当时的困惑非常真实。他用了一个很生活的比喻:这就像我去废品站,问一个矿泉水瓶子是不是老板买的,他说不是,是捡垃圾的老大爷给的;我再问老大爷买水了吗,他说没有。难道这就成了盗窃吗?他觉得,市场上流通的这些瓶盖,就像是公司的内部赠品或员工福利在二手平台转卖一样,来源可能五花八门,不一定就是偷来的。
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?警方的逻辑链条可能是:酒厂内部的瓶盖二维码红包,本应随酒品由消费者开启。有人通过非正常渠道(比如内部人员职务侵占、或是黑客技术)批量获取了这些二维码数据,并制成商品出售。你明知或应知这些瓶盖来源不正,仍购买并套现,相当于参与了盗窃利益的分割,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
然而,从辩护角度看,这座逻辑大厦的基石非常脆弱——关键在于,如何证明当事人在购买时“明知”这是犯罪所得?他反复强调,平台上卖这个的商家很多,他觉得这就像普通的二手交易。这种主观认知的证明,是此类案件最大的难点。
了解了这个原理,当事人最关心的是:那我这个情况,不起诉的概率大不大?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不起诉主要有三种:一是“法定不起诉”,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;二是“证据不足不起诉”,案子事实不清、证据不够;三是“酌定不起诉”,虽然构成犯罪,但情节轻微,不需要判处刑罚。后两种,尤其是第二种,是这类案件中最常见的突破口。
为什么警方在拘留当事人30天内主动办了取保,而没有呈请检察院逮捕?一个很现实的可能是,证据还不够扎实,直接报捕被检察官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打回来的风险很大。这本身就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。
具体到这个案子,指控盗窃罪(共同犯罪)是最难的,因为这需要铁证证明当事人“明知上家在盗窃”。相比之下,指控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”稍容易一点,因为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“推定明知”,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收购财物。但即便如此,司法实践对“推定”也很谨慎。不能仅仅因为“你觉得这东西一般人不会卖”,就草率推定当事人明知是赃物。需要更扎实的事实依据,比如交易价格畸低、交易方式隐蔽反常、对方明确告知了非法来源等。
在我看来,本案中当事人长期在公开平台交易,支付的是市场价格(几元钱一个瓶盖),这与“明显不合理低价”存在差距。综合来看,争取“证据不足不起诉”有相当大的空间。
那么,如果当事人真的在2月接到了检察院的讯问通知,该怎么办?
首先,不必过度恐慌。传唤配合调查是正常程序,关键在于如何清晰、稳定地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。我建议,在前往之前,一定要咨询并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。律师可以第一时间介入,向检察官充分阐述本案证据上的薄弱环节,特别是主观“明知”难以认定的问题,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获得不起诉决定。
其次,回顾整个交易过程,整理好所有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平台商品页面截图等证据。这些材料能客观反映你当时的认知状态:你是在一个看似正常的二手市场环境中进行的交易。
最后,保持理性和耐心。刑事诉讼程序就像解一道复杂的题,需要一步一步来。从取保候审到检察院审查,本身就是案件走向的一个关键观察窗口。以我多年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,这类因新型网络交易模式引发的刑案,在罪与非罪的边界上常常存在巨大争议,而这恰恰是律师进行有效辩护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战场。
说到底,法律的目的是惩恶扬善,而非机械地扩大打击面。当一种行为的违法性连专业人士都要反复推敲时,将其轻易定性为犯罪,就需要格外审慎了。
叶斌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,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,创始合伙人,执业十八年以来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,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及罪轻判决。在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,销假类犯罪,性侵类犯罪,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团队承诺专业服务、追求有效辩护,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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