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城区
大家都在搜:

律师

或者
发需求

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案-凯发k8官网下载

2026/01/23 14:42:19 查看396次


易某某8岁,在参加绵阳市科创区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某某艺校)开展的舞蹈体验课后造成一级伤残,经法院判决,由某某艺校赔偿易某某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9万元,四川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某某文化公司)承担连带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因义务人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,易某某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中未查控到足额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裁定终结该次执行。后,易某某申请追加公司股东张某、王某某、周某某等为该案被执行人。经审理,法院依法裁定追加张某、周某某为被执行人,张某以认缴出资额20万元中尚未交纳的出资额为限对某某文化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。张某不服,提交《债转股投资协议书》等证据,拟证明其以对公司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完成出资义务,起诉请求不得追加其为被执行人。


裁判结果>>

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债权转股权投入,需要股东会会议决议等方式予以确认,张某并未提交股东会的其他会议资料来印证《债转股投资协议书》等证据的真实性。同时,该证据载明内容与同为被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周某某、王某某陈述相矛盾。由此判断,张某并不存在债转股的事实,并未完成股东出资义务,遂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
本案判决后,法院帮助易某某申请了15万元救助资金,并与为易某某提供医疗器械的公司沟通协商,商定公司以成本价向易某某提供所需医疗器械。


典型意义>>

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,是国家发展、民族复兴的希望。未成年人保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,使命艰巨、意义深远。依法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、公平公正司法环境,是人民法院践行为民司法宗旨的本质和要求。


本案中,易某某受伤时年仅8岁,因赔偿款未及时到位,给其家庭造成了精神和财产的双重打击。人民法院秉持依法公正审慎态度,抽丝剥茧,依法对被执行人恶意以债务转移、债权转让等各种违规操作规避赔偿责任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,有效保障未成年人胜诉权益得以兑现。同时,为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,人民法院主动作为,积极开展司法救助,缓解了易某某的燃眉之急,传递了司法温度。另,人民法院强化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有机衔接,进一步为易某某纾难解困,切实体现人民法院对于未成年人“特殊、优先、全面”的保护理念。


律图,优质法律服务平台
400-64365-60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
服务指南
平台保障
律师入驻
常见问题

| | | | | |
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
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