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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1/08 16:00:36 查看20次 来源:郝志国律师
《刑事审判参考》厘清了 “无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” 的定罪边界,回应了特殊食品流通领域的刑事风险争议。实践中,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因适用人群特殊,被纳入严格监管范围,不少经营者因未取得相关许可即开展销售,易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。专业律师能通过解读监管法规、论证经营行为性质、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,为涉案经营者争取罪轻或无罪辩护。本期 “以案学法” 聚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合规,解析核心辩护要点。
非法经营罪
第 1539 号 张某非法经营案 —— 无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定性
张某在未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,通过网络平台销售 “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乳粉(无乳糖型)”“糖尿病患者专用营养配方粉” 等产品。经查,2022 年至 2023 年间,张某累计销售涉案产品金额达 86 万余元,部分产品销售给医院患者及家属。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非法经营罪,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。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 “严格监管食品”:此类食品用于满足特定疾病或生理状况人群的营养需求,国家对其生产、销售实行许可管理。
无证销售违反 “国家规定”:未经许可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,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等国家规定,扰乱市场秩序。
销售金额达标触发刑事追责:涉案销售金额达 86 万余元,属于 “情节严重”,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。
核心裁判价值
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监管规则,划清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,为特殊食品流通行业的合规经营提供司法指引。
辩护关键要点
此类案件辩护需精准突破两大核心:
否定 “违反国家规定”:论证涉案产品不属于严格监管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,或销售行为仅需备案而非许可,未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。
论证 “未扰乱市场秩序”:提供产品检测报告、销售记录等,证明涉案产品质量合格,销售渠道规范,未对市场秩序造成实质扰乱。
主张 “合规认知不足”:提供经营者培训记录、行业信息不对称证明等,主张因对监管要求不了解导致无证销售,主观恶性小。
法律支持提示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资质要求严格,经营者易因 “无证销售” 陷入刑事风险。郝律师可协助核查产品属性、解读监管法规、梳理经营事实,为涉案经营者提供有效辩护。若面临此类刑事指控或合规咨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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