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城区
大家都在搜:

律师

或者
发需求

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,最终检察院不起诉-凯发k8官网下载

2026/01/06 17:15:52 查看71次 来源:魏潭良律师

    当事人何xx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,后发生肢体冲突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律师介入案件后,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,建议对当事人取保候审,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。在审查起诉阶段,提交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,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,对何xx不起诉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不起诉决定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郑中检刑不诉[2022]xx

    被不起诉人何xx,男,1986727-日出生,汉族,大专,个体,住。因涉嫌故意伤害,于202151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事拘留;因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,于2021616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取保候审。本案由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侦查终结,以被不起诉人xx涉嫌故意伤害罪,于2022228日向本院移送起诉。

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:

2021572250分左右,被不起诉人x、何x、何x、何xx(三人另案处理)在大盘鸡店内吃饭,因琐事与被害人xxx发生纠纷,何xx、何x、何xx、何xx对颜xx拳打脚踢,造成颜xx受伤。经鉴定,颜方杰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。

2021517日,被不起诉人何xx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,

    本院认为,何xx实施了<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>>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行为,因犯罪情节轻微,系初犯,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根据<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>>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不需要判处刑罚。依据<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>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对何xx不起诉。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,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郑本院申诉。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,请求提起公诉;也可以不经申诉,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

律图,优质法律服务平台
400-64365-60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
服务指南
平台保障
律师入驻
常见问题

| | | | | |
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
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