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
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
2026/01/05 16:37:54 查看58次 来源:林智敏律师
一、当事人
公诉机关:某市检察院
被告人:何某某
被告委托辩护人:林智敏律师团队
被害人:吴某某、王某某等七人
关联人:陈某某(向被害人收取并退还费用的中间人)
二、案情简介
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期间,被告人何某某谎称其有特殊渠道,能够为他人违规办理广州某区的公租房资格。为获取信任并扩大范围,何某某通过中间人陈某某对外招揽客户。在何某某的指示下,陈某某先后向被害人吴某某、王某某等七人,以“办事费”“疏通费”等名义收取费用,共计人民币19万元。
款项收取后,何某某长期以“正在办理”“需要等待”等理由拖延,始终未能办成任何一例公租房申请。后何某某为逃避责任与追索,直接更换手机号码,并将陈某某的微信拉黑,彻底失联。陈某某在无法联系何某某且意识到被骗后,为挽回损失,主动将其收取的19万元全部退还给各名被害人,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2024年9,何某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,主动到案接受调查。
三、公诉机关指控
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能办公租房的事实,骗取他人钱财19万元,数额巨大。已构成诈骗罪,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四、被告(我方)辩护意见
1、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,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
2、被告人认罪认罚,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,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
3、被告人系初犯、偶犯,无前科劣迹,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
五、案件争议焦点
在被告人何某某诈骗数额巨大(19万元)的法定刑幅度内,其具有的“自首”、“认罪认罚”、“全部退赔并取得谅解”等多个从宽处罚情节,是否足以适用缓刑?
六、判决结果
1、判处被告人何某某犯诈骗罪。
2、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七、案件总结
本案是一起以办理公租房为名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。法院在判决中,严格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。一方面,对以公共资源为诱饵、骗取群众钱财的行为依法定罪,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财产权。另一方面,充分考量了被告人自动投案、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,以及认罪认罚、全部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悔罪表现,认定其犯罪情节较轻、确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,故依法判处缓刑。此判决实现了刑罚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
八、本案关键词
#诈骗罪辩护律师 #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#公租房诈骗案辩护律师
#广州诈骗罪辩护林智敏律师
#广州经济犯罪辩护林智敏律师
#广州公租房诈骗案辩护林智敏律师
律师资料
该律师其他文集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| | | | | |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