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
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
2025/11/11 11:21:24 查看391次 来源:张睿婕律师团队律师
本文以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教育公司”)与某科技股份公司(下称“科技公司”)股权合作背景为案例,拆解传统行业嫁接科技优势的法律路径与风控要点,供同类企业参考。
一、交易画像
交易主体:
教育公司——轻资产、重内容,股东10名以上,股权极度分散,最大股东持有30%以下的股权;
科技公司——重资产、重技术,某市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自然人股东10名以上,股权同样分散,估值上亿。
商业目的:
在“双减”政策窗口期,各项业务均停摆,需有新的服务整体凯发k8官网下载的解决方案,于是双方共同推出“校内课后服务整体凯发k8官网下载的解决方案”(内容 软件 硬件 师训),并计划未来独立ipo。
法律结构:
双方放弃“股权并购”与“项目合作协议”,选择“新设公司”(下称“合营公司”),注册资本千万元,教育公司以知识产权、课程内容及客户合同出资占51%,科技公司以软件著作权、设备与现金出资占49%。
治理安排:
董事会5席,教育公司派3席并担任董事长,科技公司派2席并委派财务总监;监事会1席由科技公司担任;总经理由教育公司提名;预留10%员工持股平台,由科技公司代持并设一致行动协议。
三、法律要点解析
(一)合作模式:为何“新设”优于“并购”
债务隔离。教育公司历史存在家长预收款、留学中介保证金等或有负债,若采取股权并购,历史债务将一并装入目标公司,估值折扣大;新设公司可切断历史风险,符合《公司法》第三条“公司独立人格”制度。
资产出资合规。科技公司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,但账面未充分资本化;新设公司可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二十七条,以“非货币财产”作价出资,重新评估增值,未来摊销抵扣企业所得税。
上市路径清晰。并购模式需运行三年并避免“重大资产重组”认定;新设公司运行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可申报科创板或北交所,节约时间成本。
(二)股权比例:51%≠绝对控制
相对控制权与僵局防止。教育公司虽持51%,但科技公司享有“黄金一票”条款:涉及知识产权对外许可、预算外100万元以上支出、核心技术人员离职需经其董事同意,避免控股方滥用权利。
分红权可另行约定。合营章程写入“前三年优先向科技公司分配可分配利润的60%,以补偿其技术迭代投入”,不违反《公司法》第三十四条“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”。
(三)出资风险:知识产权的“瑕疵担保”
权利完整。教育公司用于出资的某在线申请平台曾被第三方主张图片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,故在《发起人协议》中设置“知识产权瑕疵担保+现金补足”条款:若出资资产存在权属争议,出资方应在30日内以等值现金替换,否则按日出资额0.05%支付违约金。
评估报告有效期。参照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九条,非货币出资必须经评估机构出具报告,且报告有效期不得超过评估基准日起一年;双方约定以2021年某日为基准,确保2022年某日前完成工商设立,避免重新评估。
(四)竞业限制:交叉持股的取舍
最初谈判时,科技公司曾要求相互持股10%以绑定利益。经测算,交叉持股会导致双方财务报表“长期股权 投资—联营公司”科目循环持股,未来ipo时易被监管质疑为“股权代持”或“特殊利益安排”。最终方案改为“单向持股+分红补偿”,简化股权结构,符合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》关于“股权清晰”之要求。
(五)员工平台:预留与代持
预留10%由科技公司代持,并设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,普通合伙人(gp)为科技公司控股股东,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投票权分离,确保教育公司仍控制股东会多数表决。
一致行动协议约定:员工平台在合营公司股东会表决时须与董事长保持一致,若违反视为“违约表决”,其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权,防止未来员工流失导致控制权旁落。
(六)数据合规:校内场景的“红线”
合营公司产品将部署于公立学校,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。双方在《发起人协议》附件中单独签署《数据合规承诺函》,明确:
所有学生人脸数据本地化部署,不上传公有云;
严格按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三十八条履行“告知—同意”程序;
若因数据合规被行政处罚,由技术提供方(科技公司)承担首要赔偿责任,教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,从而倒逼科技公司升级加密与脱敏模块。
四、经验启示
传统行业转型第一步是“风险隔离”,而非“资产堆砌”。新设公司虽产生双重征税,但可通过后续资本运作(股改、股权激励、税收洼地)进行筹划。
科技方往往高估专利估值,传统方高估渠道估值。律师即推动双方以“对赌+分期出资”替代一次性高估值:合营公司前三年若收入未达某个金额,则科技公司需无偿转让5%股权给教育公司,反之则教育公司让渡2%股权,形成动态调整。
校内场景政策敏感,必须把“数据合规”写进交易文件,并设置行政处罚的追偿机制,避免ipo时因合规瑕疵被否决。
控制权≠控股比例,通过董事会席位、黄金一票、分红顺序、竞业限制、一致行动等多层工具,可实现“均衡治理”,防止公司僵局。
五、结语
“教育 科技”不是简单叠加,而是以法律结构为骨架、以知识产权为血液、以数据合规为底线的系统工程。传统行业企业若欲借科技之翼转型,应先从“新设主体、隔离风险、分期对赌、动态治理”四步出发,把商业诉求转化为可执行、可追责、可退出的法律条款,方能真正实现“1 1>2”的协同效应。
律师资料
该律师其他文集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| | | | | |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