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
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
2025/04/03 18:12:33 查看146次 来源:林智敏律师
广州某调味品企业商标及包装维权案胜诉案例:三维外观设计侵权获判高额赔偿
当事人
原告:广州xx调味品有限公司(主营酱料产品,持有“鲜厨娘”文字商标及立体包装设计专利)
代理律师:林智敏律师团队(代理原告方)
被告:佛山xx食品有限公司(生产同类酱料,使用高度近似的瓶身造型及“鲜厨娘”标识)
案情简介
原告自2017年起推出“鲜厨娘”系列酱料,其玻璃瓶身采用独特流线型设计(已获外观设计专利),瓶贴注册“鲜厨娘”商标(第30类)。2022年,原告发现被告在同类产品中仿制其瓶身造型,并标注“鲜厨娘”标识,包装整体相似度达90%,通过批发市场及电商低价销售,造成市场混淆。林智敏律师团队代理原告,以商标侵权及三维包装外观设计侵权双重案由起诉,主张惩罚性赔偿。
原告诉讼请求
1、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;
2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50万元(含商标侵权150万外观设计侵权100万);
被告辩护意见
1、瓶身设计属于通用造型,原告外观专利缺乏独创性;
2、“鲜厨娘”为描述性词汇,被告使用系正当描述产品用途;
3、原告索赔金额远超实际损失,涉嫌滥用诉讼。
案件争议焦点
1、流线型瓶身设计是否具有显著识别特征?
2、文字标识与立体包装组合使用是否加重混淆可能性?
3、被告是否存在重复侵权、恶意仿冒等情节?
判决结果(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)
1、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侵权产品;
2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0万元(商标侵权150万外观设计侵权100万);
法官观点
1、三维包装独创性:原告瓶身设计在弧度、比例、标签位置等细节上具有显著区别性,超出行业通用标准(对比5家同类企业产品图);消费者调研显示,75%受访者通过瓶身造型直接识别“鲜厨娘”品牌。
2、商标侵权叠加效应:被告同时仿冒文字标识与立体包装,利用“双重混淆”抢占市场(证据:被告产品包装照片、经销商证言);
3、侵权故意明显:被告法定代表人曾为原告经销商,熟知原告产品设计。
4、高额赔偿依据:参考被告侵权期间销售额(超600万元)及食品行业利润率(20%-30%),适用1.5倍惩罚性赔偿。
案件总结
本案系食品行业“商标立体包装”复合型侵权的标杆性胜诉案例,林智敏律师团队的核心策略包括:
1、采用3d扫描技术固定侵权包装细节,制作对比图及动态旋转演示视频;委托工业设计专家出具《外观设计相似度分析报告》。
2、调取被告关联公司历史侵权记录(2019年仿冒其他品牌被行政处罚),证明重复恶意;通过税务稽查记录反推被告实际获利,突破其隐瞒的财务数据。
3、胜诉后推动行业协会发布《调味品外观设计保护指南》,提升企业维权意识。
本案关键词
#广州商标侵权律师 #食品行业维权 #三维包装保护 #高额判赔案例
#林智敏律师团队 #调味品商标诉讼
律师资料
该律师其他文集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六8:00~22:00
| | | | | |
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 copyright©2004-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川b2-20160341)